2009年6月15日 星期一

臺北城市花園推動計畫

綠化改造輔導申請須知


計畫目標:
輔導里鄰社區、公民營機關等團體,針對周遭環境清潔及綠美化問題提出解決方法,運用在地資源,營造清潔、綠美的生活環境。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實施地區:臺北市全區

申請單位:
(一)里鄰社區組織:本市449里辦公室、382社區單位組織(需經政府立(備)案組織)。
(二)辦公大樓:本市公務機關、公民營企業,具全棟建築物經營、管理之對象。

申請條件:
符合第四點申請單位之規定,且成立至少30人之綠化志工隊者。(後續維護管理由申請單位負責)
計畫實施期間:本申請須知施行後至99年12月31日。(98年度申請期限至6月30日止)

申請類型:
(一)平面空間:公有畸零地、閒置髒亂空間、社區、鄰里公園及大樓開放空間等。
(二)牆壁壁面:建築物大樓之牆壁壁面綠化,需經建築物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同意,並需施作樓層住戶簽署同意書。
(三)大樓陽台:建築物大樓之陽台綠化,需有同棟大樓陽台住戶80%以上同意施作及簽署同意書。
(四)建築物屋頂:建築物大樓之屋頂綠化以薄層綠化為主,需經建築物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同意,並需施作樓層住戶簽署同意書。
申請單位對提案之綠化地點需清查是否為私有地,並應事前協調及私有地需簽具同意書以無償提供土地綠化為開放空間使用,方可申請輔導計畫。

以上資訊整理自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詳細計劃申請須知及申請表格,歡迎前往基金會網站最新資訊點閱參考,「營造台北城市之美,你我攜手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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